为深化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改善干部队伍结构,经区委研究,决定选聘大学城各高校熟悉经济管理、外经外贸、旅游服务、农业生产、环境保护、法律法规等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区有关部门进行挂职。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总体目标
为了充分利用松江大学城高校的人才资源优势,加大地区与高校间的合作交流,通过双向选择,吸引高校年轻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干部队伍,以进一步改善本区干部队伍结构、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。
二、选聘对象条件
主要面向本区大学城内7所高校(也可扩大至本市其它高校),选聘对象除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政治素质好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。学术水平较高,在所属高校或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认度。
2、敬业精神强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勇于开拓进取,工作勤奋,乐于奉献。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,从事管理或研究领域工作3年以上,成效比较显著。
3、思想作风正,坚持原则,工作扎实,公道正派。善于团结同志,相融性好。自觉遵守党纪国法,廉洁自律,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,在群众中威性较高。
4、在高校(大学城或本市其它高校)副处级岗位或相当副处级干部1年以上,或任正科级岗位(副处级后备干部)3年以上;
5、研究生以上学历,具备胜任挂职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;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(要求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)。
三、挂职职位及要求
1、区法制办副主任:熟悉行政法律法规,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。
2、区经委副主任:熟悉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,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。
3、区农委副主任:熟悉农业旅游、农业信息、农业产品销售。
4、区旅游委副主任:熟悉旅游行业专业人才教育培训、旅游产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。
5、区民政局副局长:熟悉基层政权、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,民政执法监督。
6、区环保局副局长: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。
7、松江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:熟悉对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8:区审计局副局长:熟悉审计法律法规,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,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四、挂职时间
挂职时间为1年,从2007年10月起至2008年9月止。
五、挂职干部的管理及待遇
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,原隶属关系不变,是中共党员的接转组织关系,由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管理,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。干部挂职期间,原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,由原单位负责发放;挂职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补贴。
六、挂职干部的考核和使用
挂职干部在挂职期满前提交本人挂职总结。挂职单位协助做好其总结鉴定工作。区委组织部在挂职期满前对挂职干部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。其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。
七、选聘时间和程序
选聘工作拟于10月中下旬结束。具体为:
1、职位确定(8月初—8月中旬)。到相关单位进行调研,确定各挂职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、知识要求等。
2、报名推荐(9月中旬—9月底)。与大学城服务管理办公室和大学城管委会协商,做好报名动员、初步人选推荐等工作。
3、审核考察(10月初—10月中旬)。对于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,并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。
4、确定人选(10月中下旬)。根据考察情况,确定拟选聘人员并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,完成聘用、挂职等相关手续。
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组织部
2007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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